王女士家住平泉市盛世新城B区,前不久,因为在某制冷公司购买的中央空调安装后不制冷,且与经营者协商无法解决,拨打12315电话投诉。
受理投诉后,平泉市市场监管局立刻派人与经营者取得联系,了解事情经过。此后,经售后维修人员鉴定,该中央空调确实存在不制冷的问题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”,和第四十条“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时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”的规定,平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召集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调解,最终,双方达成一致,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中央空调外挂机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15000元。